当一只知更鸟在清晨说晚安

第三人视角第一人称。原创人物出没。快乐练笔,快乐沙雕。

日常感叹自己真是个活泼可人的小废物。

*存在大量专有名词混用的情况,考证的话会发现都是胡说八道,请一笑置之,当作平行世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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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莎偷了我的樱桃气泡酒。卡莎·希克。

她是个很漂亮的妞,我这么说你肯定很难理解,因为街上卖新鲜的郁金香花苞的老大爷看谁都是“鲜艳的小美人”。但是卡莎穿着她玫瑰色的漆皮夹克和渔网小黑裙从魁北克大街走过,咬着香烟和吸管的男人们就后悔了,开始和瘾君子一样抖动身体、搜查他能记起来的所有衣兜——雪茄呢,精致的怀表和袖扣呢?他们应该把自己的勋章戴上,再来这条街等待和一个青春正盛的姑娘邂逅。

男人嘛。

我刚和“S&C”酒吧的人道完晚安,正好九点一刻,隔壁的烘焙屋上了今早上的最后一批酥皮蛋挞。今天柜台上是萝丝,我讨厌甜食,她推荐我尝尝新出的肉桂干酪三明治。她是对的,这个胖姑娘。我咬开三明治包装准备往外走的时候,我的室友克里斯给我打了个电话,他应该刚醒,打着呵欠告诉我那瓶粉嫩嫩的女士酒被一个“漂亮得像只玫瑰鹦鹉”的小姑娘拿走了。

我忍不住破口大骂,卡莎总是这样!她不喜欢我去“S&C”和涂满亮紫色唇蜜的姑娘调情,总是莫名其妙把我衣柜里的这些甜水偷偷拿去喝掉,就好像这样能阻止我寻欢作乐似的。

这瓶气泡酒味道一般,却是我专门拜托老潘森从港口那边捎来的,比寻常便利店的贵好几倍,我骂骂咧咧地挂掉电话,努力不让三明治从手中飞走,我想那天不是个好日子,因为正好一个握着咖啡杯的亚洲人掀开帘子走进来,被我挥动的胳膊撞到,滚烫的拿铁淋到我们两个的手上,接着如同一团恶作剧的泥巴糊得满衣服都是。

我被烫得不住尖叫,萝丝匆忙的脚步从柜台后面延伸到门口,她拿着一条饼干色的长毛巾帮我们擦掉咖啡渍,一边发出机器人一样的僵硬笑声。“怎么回事?”店长在后厨扯开了嗓门问。我同样扯开嗓门回答:“没事!”那颗褪了毛的猕猴桃脑袋就缩回门后了。

萝丝拉着我们两个的手让我们进去坐一会儿,我三下两下把三明治塞进嘴里,用包装纸蹭了蹭衣服下摆,告诉她我要回去换衣服了。“回见。”萝丝眨了眨她烟灰色的小眼睛。被她拉着的年轻人抬起手,不着痕迹地挣开了,略微弯腰将一直握着的纸杯扔进门口的垃圾桶。“一盒酥皮蛋挞,谢谢。”他的法语相当不错,像一位住在东南郡的富家公子哥,我回头看了一眼。

当然,当然,东南郡的小少爷们现在应该在自己漂亮的加长克尔维特里打着盹,等梅多克高尔夫球场的侍者打开车门,彬彬有礼地弯下腰问他们是否要一支冰镇的堡林爵香槟,而不是在街边被一个失业半年的冒失鬼撞翻了手中的廉价咖啡,弄脏了他的白T恤。

我迅速把整件事泡进那杯夭折的咖啡里,像一枚失了准头的导弹,一路横冲直撞回了公寓,克里斯正在浴室整理他唯一一个领结,这个月来第一次有客人点名要他去宴会上演奏。“祝你好运,臭狗屎。”我可能对他说了句这个,我也不太记得了,困意是赫克托尔的战车,碾过我的脖子,我就这样倒在了床上。

 

梦里又是卡莎。她捧着一大包彩纸剪成的装饰品,撞撞跌跌推开了我的卧室们,咧开嘴,说,“午安!”接着她七手八脚地从我的床底、窗台缝、内衣抽屉、鞋盒里翻出了五六瓶不同颜色的酒,就像一个沉迷藏宝游戏的小孩,咯咯笑着,哼起快乐的歌。我躺在床上,眼睁睁看她坐在地毯上把我的酒全都喝掉了,梦里我也能清晰地感受到那种心痛,但是卡莎无动于衷,哼着歌将脚边的彩色纸屑塞进空空如也的瓶子里。

卡莎漂亮,也傻气,她记不住悲伤的事情,也记不住快乐的事情,每天给头发换种颜色然后上街溜达,像只从玩具店逃出来的彩色小鸡。我和克里斯总是怀疑那些带有颜料、气味刺鼻的染发剂含有某种抑制大脑发育的有毒化学品,所以我们两个从来不染头发。不知道为什么她喜欢缠着我——如果我能知道的话一定真心向上帝祈祷——卡莎像地缝里突然长出来的精灵,“嘭”地落到我脚边,然后就开始一刻不停地啄我的大脚趾,直到我虔心归顺上帝,做一个谦逊顺从的臣民。

她对着瓶口吹气,发出尖锐的鹭鹤一样的声音。那个声音又像号角,在梦境中仿佛从极远的地方传来,我甚至能看见房间外翻滚的乌云,闪电如同神明的长矛从天而降,扎进山脉,撕裂森林,地面如同被揉皱的牛皮纸,石块纷纷滚落激起烟尘,兽群仿佛一支军队从深谷轰然而至,它们嘶吼,践踏所看到的一切。卡莎依然坐在我脚下,漫不经心地笑着,窗帘过滤后的丁香色光线给她睫毛投下阴影,她的瞳孔像蛇一样收窄,变成两枚丁香种子。

“我仍恳请您给予世界希望。”她轻声说。

 

我猛地惊醒,像个被拳头抡进枕头的醉汉,浑身大汗淋漓,不停地颤抖。肺里仿佛还残留了梦境中的血腥气。我知道自己睡不着了,于是从椅子上随便抓了件背心和外套,穿着夹脚鞋走出门。外面的阳光极其刺眼,我想了一会儿,才记起来现在是入夏时节。

隔壁是一对年轻夫妇,这会儿在阳台上敲打新买回来的陶瓷花盆,似乎是想再凿几个排水孔。我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搬来的,他们看见我也露出了迟疑惊讶的表情,似乎是在考虑应该如何招呼才算得体。我没心情等待他们得出结论,几个刚学会自行车的兔崽子尖叫着从斜坡上冲了下去,其中有一个乱晃的脚踢到了琼恩太太放在路边的纸箱。我就在那里看到一对窃窃私语的年轻人,金色的光落在他们身上,如同雷诺阿画布上的明暗变化。面对我的那个个子高些,但他们都很年轻,很年轻,拥有典型亚裔那饱满的额头和秀气的五官,眼睛些微失焦,穿着贵族学校会免费发放的那种硬领白衬衫,深色领带严丝合缝,袖口卷了两次,牛仔裤老老实实盖住鞋面,站在阳光的洪流里就像两个迷路的中学生。

“你们在这里干什么?”我点燃一根烟,瞟了他们一眼。背对我的那个也转过来了,他看起来更小些。

个子高的那个感觉到了我的匆匆一瞥,伸出手把他的同伴拨到自己身后,他的法语非常优雅,几乎是一瞬间就让人回忆起今早那杯滚烫的咖啡:“您好,请问阿尔弗莱德·西斯莱先生住在这里吗?”他眼睛微微一动,显然也认出了我。

我的太阳穴一阵刺痛。阳光有一瞬间似乎暗了下去,但很快恢复了常态。“我就是,”我尽量摆出不动声色的表情打量他们,“不知道你们为谁办事,但是现在我身无分文,让你们老板再等两天吧。”小点的那个越过他同伴的肩头看我,脸上充满好奇,像只正在幸灾乐祸围观同伴倒霉的小狗。

——不,我们不是同伴。大脑深处的潜意识像一把锥子敲打我的后脑勺。

“对不起,我们并不是您债权相关人派来的……工作人员,”主事的这个可疑地停顿了一下,虽然他表情依旧冷漠地像一杯加了冰块的伏特加,没有表达出丝毫歉意,“我们问罗宾奈特事务所的介绍人,他说您是一位可靠的导游。”

我尽量忍住了不骂出声,赶紧掏出了屁股兜里的手机。还有百分之七的电。三个来自老罗宾奈特的未接电话,两则来自老罗宾奈特的短信。“两个亚洲游客。想要游览北郊的村庄和雪松林。祝好。”“我告诉了他们你的住址,少喝点,亚洲人都很大方。祝好。”我刚读完,电量过低的手机就自动熄灭了屏幕,给自己下达了关机的命令。

一通无名火从我的胃里熊熊燃烧起来,缺氧使我头痛欲裂。“现在不是打猎的季节,山上的积雪也化了,村庄里只有丛生的杂草和昆虫。”我尽量忍耐,平心静气地回答他们。

“啊……”背后的那个张开嘴,发出意义不明的声音。他的表情愚蠢至极,就像个第一次走出家门的小孩,面对一张广告灯牌也要像欣赏圣彼得大教堂一样惊叹。他扯了扯同伴的袖子,前面的这个就开口了:“没关系,那些景色我们都见过,我们只是正好路过这座城市,想看一些容易被人忽略的风光。”

所以说,我讨厌亚洲人。

 

我让他们等我五分钟,立马转身回去换了一套行头。我给克里斯留了张字条,叫他如果带了午饭回来,就帮我放进冰箱。那对年轻夫妇这会儿正试图把迷迭香连根带泥土从一个盆搬进另一个盆里,他们脸上都是泥印,看起来像搞笑节目上扮演印第安人的角色。

我吹了声口哨,假装自己是只愚蠢而快乐的鹦鹉。

从魁北克大街出发前往北郊村庄只需要坐一个小时的班车,站点就在街口的跳蚤市场。我的主顾很大方地为我付了车票钱,两个十岁不到的小姑娘在这里盘桓不去,兜售她们怀里的蜂蜜橘子水和打蔫的玫瑰。莉儿和安。她们把长长的发带编进自己的辫子里,还要插几朵半开的晚香玉,幼鹿一般无辜的眼睛让过往游客难以招架,但是今天她们一败涂地。我的主顾,给钱的那个,没有丝毫动容,他的眼睛颜色比一般远东人更浅,却并没有更多温存,看天真无邪的女孩就像看两盏路灯,似乎不明白她们在这里做什么。另外那个嘀咕半天,用我听不懂的语言说了句话,顺便摆了摆手,安迅速凑过来,成功卖出去三瓶橘子水,她红着脸还想塞几朵玫瑰给个子高的那个,被冷淡地拒绝了。

稍微年轻一些的主顾分给我了一瓶,这些果汁被姑娘们冰镇过,玻璃瓶上全是雾白色的水汽。我想起卡莎,她的皮肤就和玻璃上的雾一样透明,她身上还有股奇特的香味,不是某种花朵或者精油的味道,当她唱歌时最明显。我们在班车的最后一排依次坐好,最小的那个坐在最中间,他对我点点头,露出笑容。

“路,”他发出了一个单音节,指了指自己,“Ricardo,Ricardo Lu。”

我打了个手势,询问他的同伴,路接着发出了另一个单音节词,“楚”。

“楚?”我艰难地跟着念了一遍,觉得自己像个吹不来口哨的小学生。

路点点头。没有别的名字吗?没有。我再追问,他就抿住嘴唇吊儿郎当地笑。

 

旅途无所事事。准确地说,是我无所事事。我的两个主顾,现在我知道了,他们应该是中国人,一路兴致勃勃地交谈,完全忘记了我才是那个理应对他们喋喋不休的家伙。路像只精力过剩的小宠物,百分之八十的时间他都像硫磺温泉一样咕噜咕噜停不下来,也许是中文的关系,他的语气听起来非常懒散,有时候还会忍不住打一个呵欠。楚会马上问他一句什么,得到否定的摇头后继续沉默。如此周而复始。楚是我见过的最耐心的人了,他连听闲话都那么认真,表情肃穆如临大敌,偶尔回答一句,也清淡得像羊排上的一枚薄荷叶。他们两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偶尔路指着窗外一闪而过的果树和漂亮姑娘让对方看,接着两个人又侧过头继续互相交流。

我看不见他们的眼睛,这让我有些焦灼,我的世界坐落在一个不停晃动的坩埚上,高温让一切都无法稳定,我总是莫名其妙地得到,接着莫名其妙地失去,一些旁人看来无足轻重的细节却往往让我坐立难安,因为我知道被一颗钉子搞死的国王长什么样子。琼恩太太总是调笑我,说我是个神经过敏的小可怜。

她一生顺遂,所以不理解我的困惑,这是多么难得的好运气。幸福的人总在嘲笑不幸的人。

最终我忍不住发出声音,路似乎不太会法语,我改用英语和他交谈,这下他很轻松地明白了。

“你们来这里做什么,旅游?写生?做调研?”我装作轻松地问。

“度蜜月啊。”

——杀了我吧。

路被我的表情逗笑了。他笑起来有两颗虎牙,让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还要小些,我开始怀疑对方是不是为了不写作业偷偷溜出家门的中学生。但是他的眼睛深处始终有无法融化的冷漠,这又陡然生出无端的距离感,仿佛他正隔着很远的镜子在观察另外一个世界。我查觉到危险,回头却只有榉树蓬松的树冠在阳光下摇曳,很快被班车甩到后方。

 

北郊的村庄曾经是奥卢郡的一部分,彼得五世死去后,他的女儿将这片区域单独划分成独立的属地,对这里的居民来说,日子并没有什么改变。直到工业革命,一位达维斯勋爵从皇室手里买下这片土地,然后在雪松深处的山谷里规划了一座巨大的工厂,他们用水泥砌出四辆马车宽度的路,一直通到邻市赫尔辛基。那是北郊最繁荣的一段日子,衬裙上满是泥灰的姑娘来来往往,肌肉虬结的搬运工拖着满车的金属接受军队盘查,再也没有小孩子牧羊了,他们成群结队,每天爬进群山深处偷偷捡遗落的熔炉渣拿到集市上卖。然而很快新的革命摧毁了这条经济链,工厂停工,无数市民失业,像一群一哄而散的雀鸟,每个人啄走自己的稻谷就再也不回来。

我指着那根依然顽固伫立的灰色烟囱给他们看:“我很小的时候和邻居小孩去那里捉迷藏,里面有层空间堆满了管道,我们管它叫‘大迷宫’。被村里最讨厌的老头子抓住之前,那是我们最喜欢的乐园。”

路打开手机看了一眼,然后对我说他们想去工厂看看。

“恐怕不行,”我回答他,“那些路早就荒废了,夏天会有很多蛇藏在草丛里。”

“没关系,你知道的,中国人很喜欢吃蛇,嗯……我们还会中国功夫!你知道的吧!”路突然双脚打开微微蹲下身,撑开胳膊比划了一个奇怪的动作,嘴里发出奇怪的喝声,像只被击坠的大雁。

“他在给你展示李小龙的经典招式,”楚冷不丁地在我们身后补了句,怕我听不懂还慢条斯理重复了一遍,“李小龙,Bruce Lee。”

“……”我明白了。我的主顾跟那些喜欢商业街和免税店的中国人不同,他们更需要陪爸爸喝一整晚酒,然后再去看心理医生。好吧,不管怎样,钱还在他们手里。

 

我走在最前面。拨开数不清的野生覆盆子和丛生白茅,鼻腔里被踩断茎叶的马齿苋的香气逐渐弥漫。森林里很安静,淡绿色的阳光从垂枝桦编织的门帘下透出来,偶尔有一两声野鸟短促的鸣叫,很难分辨出品种;空掉的果汁瓶已经被我捏得温热,我停下来看了一眼,内心浮现一阵用覆盆子把它装满的冲动。

“还有、多远啊?”路跟着停下,上气不接下气地问我。他半个人都挂在楚身上,吐了吐舌头,我敢肯定他现在已经后悔了,我问他们是否想就此返回,楚摇了摇头,用自己空闲的那只手拍了拍路的脑袋。

我等他们……他休息了半个小时,期间有只傻乎乎的松鼠从树梢滚进路的怀里,它好像对自己瞬息万变的生活早已司空见惯,只是摇晃着灰褐相间的大尾巴跳上路的肩膀,一溜烟跑走了。楚笑了一下。原来他有这个功能。我们又听了一会儿苍鹰宣告领地的长鸣,继续起身赶路。提前枯萎的松针和枫叶在我们前进的路上飘落。

我神思恍惚,左手突然小幅度地抽动起来,这是身体渴望酒精的警告,我尽力排出肺里的空气再深呼吸,试图让自己冷静下来。

“怎么了?”楚在身后问我。

我不想回答这个。有种奇妙的冲动将一个名字推到了我的唇边,我不应该的——但我不能对任何熟人说起,而他们两个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就在那个当口,酒瘾让我的神经做出了错误判断。

“我在想卡莎。”脱口而出之后我才意识到说了什么。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感到有一瞬间短暂的沉默。

“……你的女朋友?”路微弱的声音断断续续传进我的耳朵。

我应当感到冒犯的。他语气平静,在我听来却仿佛一个讽刺节目里刻薄的笑话。我当然不能爱她,我是个失意人,靠酒精和谩骂过活,每天晚上专职调情的姑娘们嘲笑我是个放荡的废物,那一刻我才能感觉到自己的真实。卡莎是个傻姑娘,但她注定在某一天被经过魁北克街的某位有钱少爷捡到,对她的天真烂漫一见钟情,发誓用数不尽的玫瑰和钻石装点她的婚礼,他的收藏室里有数不尽的名贵酒品供她挥霍,之后谁也不用再记得我。

 

“不,她是秘密。”我低声说,不知道有没有人听见。我,暴躁易怒,沉迷酒精,昼夜颠倒,极度不健康的生活使我容颜消瘦,没有人愿意和魁北克街460-1C的阿尔弗莱德·西斯莱做朋友,除了怀揣音乐梦想并且一贫如洗的克里斯,他付不出更高的住宿费,所以我们成了室友,搭伙过日子。我想如果可以的话,他离开时并不会有一秒钟迟疑。

我总是对卡莎暴跳如雷,咒骂她,对她置之不理,仿佛我们是世代交恶的仇人,也许卡莎真的把自己当成了朱丽叶……她总是对我放声大笑,好像看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而我讨厌被当作小丑,如果她不是女人也许早就被我狠揍一顿塞进了下水道。

“但是你刚才说想她的时候,我觉得你很高兴,”路凑近了一点,“你笑起来挺精神的,没有人告诉你吗?”

说话间,金色的阳光兜头将我们淹没。我们已经走到森林边缘,顺着斜坡下的山谷往上走,就能到达“大迷宫”工厂。

我忍不住反问他:“我很高兴?”

“对。”

路懒洋洋地微笑,并没有看我。我分不清亚洲人的脸,但很明显他算不上外貌特别出色的那一类,他看起来太小了。奇怪的是,我总觉得自己能从他的表情里看到卡莎那张明艳的脸庞。我越过楚,重新走在最前面,思绪却如同抛了锚的船滑进水域深处。也许他是对的,我心口不一,嘴上抱怨着,身体却乐此不疲,将那些在我看来根本算不得酒精的玩意儿藏在房间的角落,每次都是同样位置。我知道会有人去翻找的。

像养一个宠物一样,我豢养了这个秘密。

 

我们重新回到太阳底下,脚步一深一浅地前进,汗腺纷纷苏醒。这条山谷原本有条小河,工厂建起来之后逐渐枯竭了,只露出被白色鹅卵石铺满的河床。现在更多的红褐色和孔雀绿的不规则金属块掩埋了它们,几股微弱的水流在缝隙里苟延残喘,深蓝色的苔藓如同某种污垢,随心所欲地扩张地盘。

就像电影里的手摇慢镜头,视野中首先是铁灰色的烟囱,它顶端缺了一角,仿佛一枚被钉反了的楔子,将金属块组成的车间牢牢固定住,更多的金属盒子堆积在地面,它们被缠绕着铁丝的金属网包围,然而工业革命时的酸雨早已消化过这片遗迹,只留下千疮百孔的轮廓,露出内部残次不齐的架子和管道。

我听见细微的金属磕碰声,转过头去发现楚不知从哪里抽出了两把瘦窄的刀,他双手反握着,刃尖刚好超过肘关节,金属刀刃反射出森冷的光。

“你们要做什么?”我退后一步,警惕起来。虽然这两个年轻人捆一起也比不上我的体魄,但酒精早就蚀空了我的身体,而他们手中握着武器,动作严阵以待,想必也不是虚张声势。和他们对上,我的胜率并不如看起来那么乐观。

路转过头看我,脸上浮现出一种朦胧的似笑非笑的表情。“你知道为什么这一路上总是想起她吗?因为她一直在这里,呼唤你。那个被你叫做卡莎的姑娘。”

他嘴角下垂,眼皮微敛,那是怜悯……他透过我在看记忆里的另外一个人,那一幕令他悲伤。

 

眼前这座城堡突然黯淡下去,一种类似暮色的东西以它为球心,打开无形的屏障并且迅速扩张,连同空气一起裹进它的领域。只一眨眼它就吞没了周围的阳光,暴露在空气中的皮肤发出低温警告,我抬头四望,奇异的黑夜已经膨胀到了山脉的另一头,将整条山谷笼罩起来。明和暗的边界画出一条巨大的闭合曲线,像某个抽象派作者在画布上漫不经心的草稿。

地面开始震动,发出轰鸣,仿佛有不计其数的野兽逐渐在下面苏醒了,甩动它们坚硬的四肢纷纷整齐地低号。无数藤蔓破土而出,掀起巨大的泥块,仿佛某种传中怪物的肢体,尖叫着扭动着冲向异象的中心,那刺耳的声音让我胃部翻腾,太阳穴像是被钻进了同样的东西,发出尖锐的疼痛,我大喊一声坐在地上。

烟囱粗细的藤蔓拱起、弯折,互相缠绕,越来越紧,发出粘腻的摩擦声,那画面让我想起同年时候看过的一部有关蟒蛇的电影,扭曲的线条逐渐放大,眼前的一切令我恐惧,令我恶心。我忍不住趴在地上干呕起来。但是楚无动于衷,奇异的藤蔓在他面前翻滚着竭力挑衅,他依旧沉默地站在那里,纹丝不动的背影像一座被遗弃的石雕。

路一溜小跑到我身边,扯住我的领口将我往旁边的巨石背后拖去。“还好吗?我觉得你最好不要吐到自己身上……”他面无表情,眼睛却牢牢盯着我的嘴,好像生怕我没忍住就吐到他面前。我不知道该点头还是摇头,“这他妈的是怎么回……”猛烈的咳嗽打断了我,我闻到自己胸腔里的血腥气。

“啊,”路恍然,像大梦初醒,看了他同伴一眼,“这是一个领域,一个,唔,君主的领域,你就当是魔法结界好啦。”

我觉得可能是我疯了,或者他疯了,我他妈跟着两个疯子在山谷的废墟中游荡,他们还把癔症传染给了我,让我看见莫名其妙的幻觉。路仍然抓着我的衣领,我拍开他的手,努力站起来。也许是我的表情太狰狞,他被吓了一跳,像某种受惊的小动物匆忙后退,嘴里念叨着我听不懂的语言。

我上前一步,还没来得及开口,一大截沾满粘液的茎块突然砸到我脚边半尺,那腥臭让人作呕,我抬头,楚站在不远处冷淡地看着我,一股透明的液体正从他的刀尖滴进土地,他不远处是几截被劈开的路桩粗细的藤蔓残骸。

在我们继续交流之前,新的变化发生了。烟囱的最顶端突然出现了金色的光芒,像一颗点亮的星星,我不由自主地看过去。它应该是一个近似内核的东西,里面有金色的液体缓慢流动着,随着人体心跳一样的频率一张一合,如同在呼吸……它的确在呼吸。那里面有个阴影!我忍不住惊呼。光芒围绕着它旋转,阴影逐渐分化出头部和细长的四肢,它舒展开来,头发像新娘的婚纱披落在身后,这个刚刚诞生的人形怪物悬在空中,仿佛羽毛一样轻巧地坐在烟囱塔尖俯瞰我们。那些闪烁的光芒像条金光灿灿的晚礼服裙将它包裹起来。

如同一条鱼浮出水面,它从流动的光膜中站起身,露出雪白的脸和皮肤,露出黑醋栗一样晶莹的眼睛,我听到血液流动的声音,凉意冲刷着脊柱,仿佛一支冰凌从背后扎透我的心脏,我听到歌声。

 

那张脸艳丽多情,却总是透露出无端的懵懂,和往常一样对我微笑着。那是卡莎。

 

所有藤蔓此刻都停止了游荡,它们伏倒在地,像是被抽去灵魂的皮套,又像一群史前巨兽弯下膝盖朝拜它们的君主。卡莎——如果那真的是卡莎,她垂下眼睑交叉双手,在整座废墟的映衬下渺小得像一只长尾山雀,然而她的歌声仿佛永不止息的河流蔓延整个空间,在边界处激起回响,间隙的呼吸声清晰可辨,让人难以相信它们来自如此纤细的身躯。气流缓缓托起裙摆,让她看上去像一个流落凡尘的精灵。

地面附近的空气突然被扰动了。非常细微,一瞬间不知何处涌来的热浪打断了卡莎的咏唱。她歪了歪脑袋,瞥了楚一眼,我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楚的脚底伸出无数条黑色透明的蛇形火焰,绞成一股藤蔓粗细的绳索向卡莎飞驰而去,尖厉的破风声将空间里无辜的歌声打断,刺眼的金色光芒猛烈震颤着,碎成一捧细砂,扬扬洒落。

卡莎发出更加严厉尖锐的喝止声,火焰被她面前凭空出现的透明屏障拦截,撞击产生了巨大的音波,气流吹开两个人的头发和衣角,露出同样奇特的两张面孔——细密的、泛着金属光泽的鳞片覆盖了整张脸庞,瞳孔变细变长,深邃得像夜间的爬行动物。他们的表情也如此冷峻,像两位神明在无言对峙。卡莎伸出手抚平了自己的裙摆,再次从头开始咏唱那首歌。

有那么一瞬间,我分不清自己身处何地。和梦里一样,她使用的是某种古奥的语言,沉重而腐朽,她压低声音让那些力量从舌尖流出去,这是以命相抵的交换。但是我听懂了。这似乎暗示了一个可怕的后果,我拒绝承认,就像每一次我从命运的岔口抽身而退。于是我将毫无防备的卡莎推进深渊。

是我带这两个陌生人来到这里。苦涩的悔恨倒流回不停抽搐的胃袋,我想要站起来,想要说点什么去阻止这一切,路折起右腿死死将我抵在地上,他的力气远超过我的预料。“别动,你就算出去她也不认识你了,现在是怪物和怪物的战争,唔,胜利的人可以选择把你抓去当压寨夫人或者剁成馅饼……我觉得她两样都想选。”他扯下自己的领带团成一团,掰开我的嘴塞了进去。

我没空和他纠结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突然暴涨的金红色光芒夺去了我的全部注意力,熊熊火焰包围住楚,让他看起来像一个蓄势待发的燃烧弹,铁灰色的骨翼从肩胛的位置钻出,随着金属敲击声一点一点展开,他全身的骨骼已经发生了我无法理解的异变,无数鳞片割破他的皮肤,衬衫和牛仔裤早被付之一炬,我听见路小小地抱怨了一声。没有任何准备动作,他像炮弹一样冲向天空,朝着卡莎笔直地撞了过去,两柄长刀狠狠砸在透明的屏障上,火星如同熔炉里的金属残渣纷纷坠落,剧烈的风动甚至掩盖了类似猛兽的咆哮和武器撞击声。他挥刀的速度快得只留下金红色残影,冲击造成的震动甚至连绵成串,不留任何喘息的机会,将屏障生生打碎了。

卡莎发出慌乱的惊叫,就像丛林里被盯上的慌不择路的幼鹿。每被打断一次她就会从头开始重新歌唱,但是她无法完成自己的曲子,现在她终于意识到面前这个是和她同样遵守另一种神圣法则而战斗的怪物,对方暴力、直接,奉行的教条是斩杀一切阻碍他的东西。可是她的表情依然如此冷漠,垂下的视线扫过我们的时候就像在看地上两片无关紧要的树叶。赛壬张大嘴,以一个新的激起声开始了她的战斗,这一声犹如君王的喝令,暴涨的光芒下达了义无反顾的旨意,地面上所有藤蔓顷刻间发出刺耳的摩擦声,挺直了身体,发疯地升上天空,如同某种软体动物灵活有力的触手,向敌人疯狂涌去。下一秒,爆炸声连续不断地响起,火焰突破重围,无数被烧断的绿色残肢重重砸落到地上,激起烟尘。高亢的歌声在脑海中盘旋共鸣,我的眼前一片模糊,想起很小的时候,那会儿我的母亲仍然活在记忆中,我很喜欢每周一次的教堂礼拜,修女玛利亚总是会唱一次Ave Maria,主讲的牧师带上鸟眼枫做的小提琴为她伴奏。梦境和现实像灯光下两张偶然交叠的底片,我透过教堂的烛光看过去,楚的动作漂亮得就像某种启示,那明明已经是怪物的模样了。他劈开不计其数的敌人,滚烫发红的刀刃像烙铁一样烧干它们的伤口,甚至不会流下一滴血。

死去的遗骸发出的哀鸣,剩下的窃窃私语,或者愤怒地咆哮,却迟迟不敢上前。

 

火焰加热空气,形成狂暴的激流,卡莎的裙摆被吹动出海浪一样的形状,她双手环抱自己,长发从肩头滑落,遮住了她苍白的脸蛋。她弯下膝盖,一声难以形容的尖叫如同千万枚匕首同时发出,扎破她四周的所有生命,刚才仍然蠢动不息的藤蔓纷纷被击坠,不知名的力量将它们抽空了,碎块在滚落到地上之前就迅速干瘪,只剩下褐色的灰烬。

我的太阳穴跟着刺痛不已,仿佛一把针尖钻了进去。路已经卸下了对我的钳制,我不知道他在做什么,卡莎重新睁开眼的一瞬间,纯然无垢的金色霎时占据了我的脑海。那些在她眼眶中缓慢流动的金色仿佛是滚烫的,像两枚烙印令我大脑深处传来巨大的疼痛。我听不见自己的喊声,感受不到外界的一切,那痛苦太过鲜明,犹如雪地中被血灌满的一双脚印。

一只手轻轻放到我的头顶,那些痛觉如同海滩的潮汐转瞬即逝。我只听到最后一点尾音,发现自己正跪在地上,十指插进泥土中,那束强烈到让人窒息的光芒已经消失了——我们的头顶,一对巨大的黑色骨翼掀起飓风,我艰难地辨认着深蓝色鳞片中的那张脸庞。卡莎的双手已经变成利爪,每一根都散发出冰冷的光;原本纤细的肢体膨胀加粗,覆盖上一层坚不可摧的盔甲。那双金色的眼睛已经无法动摇我,但此刻我的心脏才开始抽痛。

她嘶吼着唱出最后的高音,和楚缠斗起来。两只全副武装的怪物对撞,余威令整个空间发出不堪重负的哀鸣,金色的气旋在天空往返震荡。随着两声咆哮和金属敲击声,钢刀被巨大的力量甩开,深深扎进我们不远处的土地,只露出漆黑的刀柄。路甚至没有动弹一下。“你的同伴疯了……他在做什么?那些都是什么?”我哽咽着,压低声音请求他,“你们会死的……”

路回头看了我一眼,不为所动。

“你没发现吗?我才是更厉害的那个。游戏里王牌都是最后上场的,决胜局之前我只要在这里等待就好了。和我不同,战斗是他生命的一部分,你看他现在……多耀眼啊。”他抬头认真地看着那头已经不能称之为人的怪物。

直到这一刻,路眼中那些难以察觉的,深黑色的、冷冽的部分像落进火炉里的雪屑瞬间挥发了,他重新变成了一个懵懂无知的孩童,蹲在夕阳的家门口遥遥望着街道尽头,等父亲把香草口味的冰淇淋带回来。那眼神让我胸口疼痛,那是我最熟悉不过的卡莎看着我的眼神。

 

“你不想看到最后吗?”他继续轻声问我,周围的轰鸣回响不休,然而他的声音却丝毫不乱地钻进我的耳朵,“你心爱的秘密就要死啦,怀抱着她一无所知的关于人类的善意,被她的同类杀死。你不看到最后吗?”

他向前踏出第一步。像是磁带被绞死的老式录音机,卡莎的歌声戛然而止,她徒劳无功地张了张嘴,无机质的表情终于开裂,露出一丝恐慌。他左脚踏出第二步。如同掉了线的木偶,卡莎突然停止了一切动作,只能发出微弱的悲鸣,像个无家可归的小孩在街头啜泣。他踏出第三步。卡莎猛然从天上坠落,砸到路的前方,巨大的骨骼碎裂声令我心惊。他微微抬手,埋进地里的钢刀微微震动起来,发出细小的金属鸣叫,路隔着遥远的空间朝它伸出手,黑色的火焰从刀柄末端喷薄而出,瞬间将卡莎包围了。

“你是幽灵。”

两张骨翼被无形的力量生生从卡莎的肩膀撕开,凄厉的哭喊犹如风浪将我整个人灌满了,有那么一瞬间我的思维完全停摆,无法消化自己到底看见了什么画面。楚轻轻降落到他同伴的身边,无数细密的鳞片纷纷退去,露出了他的本来面容,只有金色的眼睛依然像是灼烧着。

另一柄钢刀悄无声息地悬空,刀尖对准了火焰的中心,蓄势待发。

他要杀了她。

僵硬的脖颈和四肢关节终于转动了,我猛地向前扑去,嘶声喊道:

“停下!停下!我说——你他妈的给我停下!”

 

没有人听到我的咆哮,或者是,没有人在意我了。路的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教堂总是喜欢在雨天进行葬礼,村庄里的所有人撑上漆黑的伞站在公墓里默哀,那时候牧师就是握着他银色的十字架,用故作哀伤的缓慢语气朗诵《雅歌》里的诗篇,我知道他们有多么虚伪和冷漠。

“穿过悲伤之城,落荒而逃。”

“穿过永世凄苦,远走高飞。”

所有镜头变成了某种刻意煽情的蒙太奇。那些语句带有巨毒,将卡莎的身体牢牢钉在地面,钢刀扎透了她的心口,她闭上眼睛,仿佛一个拙劣魔术的最后,外覆的骨骼和鳞片突然消失了,失去光泽的长发盖住她洁白的躯体。就像一幅拉斐尔的圣母受难像。

它们同样也将我贯穿了。我知道那是恨意,他们知道我会留下怨恨,但是这两个人满不在乎,就好像我是一只爬在蜂蜜勺上的蚂蚁,放到水龙头下,用他们无往不利的力量的水流一冲,我就回到了自己本来的臭水沟里,等待饥饿将我淹死。

“你们怎么敢——”我捂住脸,听见自己喉咙中传出绝望的嘶吼。

 

“可她想要杀了你啊。”路轻声说。他的语气那么哀伤,就好像电影里眼看着王子带走了心仪女孩的骑士,在没有星星的夜晚对着月亮咏唱,仿佛那就是他永恒的爱人。

“这座工厂不是普通的冶金工厂,那位混血种……叫什么来着?(‘达维斯勋爵,’楚小声提醒了他。)哦,达维斯在这里建造了炼金矩阵用以存放他偶然得到的一枚龙卵,他以为这种生物藏有让他永生不死的秘密。当然,最后他失败啦,那颗被封存了很久的蛋收到同类的召唤,极远处传来的共鸣帮助它自行突破了防御,但是它并没有恢复力量,长年累月与水银蒸气相伴令它元气大伤,它的一部分失去记忆,四处漂泊,寻找可以供本体食用的人,将他们带过来——你说你小时候经常来这里玩耍,那就对了……你曾经闯入过她的‘宫殿’,留下了印迹,所以她才会来到你身边。”

我踉踉跄跄地跑到卡莎面前,不由自主跪了下去。金色的碎屑如同初雪落在她苍白的身体上,我的双眼刺痛,却不想转开视线。那种美哀伤又热烈,我出现了幻听,耳边回荡起空旷的、细小的歌声,当我想要听清时,它们又慢悠悠地飘远了。

“她没有伤害过任何人。”我什么都不想听见,只是低声重复着。“她没有伤害过任何人。”

说话声断断续续从我前面传来,慢慢的,转到了我的身后。我感觉到有人在离开我,一深一浅的脚步声回荡在山谷里。

“只是你没看见而已。对她的种族来说,人类只是浮在水面上的虫豸。”

“她尚未完全苏醒,所以不记得自己的使命,召唤她的人已经再度沉睡了。下一次睁眼,会是很久很久以后。”

“我们会回收这幅龙骨,你现在可以和你的女孩道别了。”这是楚的声音。

我说过,他的法语非常优美,然而再优美,也是一个刽子手的讣告。

 

“她没有记忆,没有常识,只是一支古老血统偶尔落进人类世界的投影。”我转过头去,双眼疼痛,大脑也被疲惫掩埋了。楚站在那里,接过路递给他的长风衣披在身上。天色浑浊,原来已经是傍晚了。玫瑰色的夕阳如此孤单,今夜的天空没有云层。

“那不是卡莎。卡莎只是个傻姑娘,喜欢偷酒喝,喜欢穿漂亮衣服上街闲逛,她总是把自己的头发搞得一团糟。”

楚不再开口,路回头看了他一眼,伸出手去握住他的。“你现在不用明白,总有一天会有人告诉你。”

我摇头。我不想有那一天。

 

世界重新变得安静,歌声犹如一个顽皮的小孩溜回来,怯生生地抚摸我的眼角。它很耳熟,直到现在我才想起来,第一次遇见卡莎的时候,我一边踹灯柱一边哼着那首歌。那天晚上我刚和克里斯吵了一架,我指责他不应该在我们的客厅“拉锯条”,克里斯气急败坏,说我每天早晨烂醉而归就像一只被猪包养的鸭子……我们打了一架,克里斯最喜欢的一套燕尾服被扯断了尾巴,而我顶着额头一根指头大小的伤口摔门而出。突然间,没有任何征兆地,卡莎就像一颗营养过剩的蘑菇,从我脚边蹦了起来。“你在干什么?”她问我。我没有理她,我不打女人。她的眼仁很大,圆溜溜的,像浮在冰面上没有褪下绒毛的海豹。我克制自己不去看它们。得不到我的回应,她双手收拢短裙,抱着腿坐到旁边,依然仰着头,我不知道她在看天空还是在看路灯。

那天晚上我们唱了很久,我不知道,也许有一百次,也许有一千次。一开始她跟着我小声哼哼,后来声音越来越大,像一只忘记归巢的夜莺,她甚至准确唱出了歌词:

We’ll teach you how to close your eyes

We’ll teach you how to close your eyes

Don’t worry love

It’s just a vale of tears

…………

事到如今我终于明白了。是卡莎捡到了我。她在漫长的生命里半睡半醒,有天,一条顺着时间的河流漂泊的可怜虫挂住她微卷的发尾,她把它捞起来放在自己手边的浮木上,喂它淡水,给它唱歌,看那个小玩意儿顾影自怜。

她的命运在遥远的渡口,而我能给予她的,会比一首歌更早结束。

我满脸眼泪。

 

我蹲下身去,抚摸她洁白柔软的面颊。卡莎睁开眼睛,黑色的,里面住了一个悲伤的傻瓜。她轻轻对我微笑。

“傻姑娘,卡莎。”

“是的。”

“漂亮姑娘,卡莎。”

“是的。”

我和她这样说了再见。

 

 

尾声(如果有人想要看到这里的话):

那已经是很久之后了,我再见到那两个人。荷官正端坐在长桌的正中间,路撑着下巴懒散地靠在他恋人的身上,昏昏欲睡,楚依然是个不苟言笑的太极宗师。我在长桌的另一头,四周的灯都灭了,空旷的房间里再没有别的人。荷官分发筹码,用中指的第二个指节敲击桌面计时,我翻起手边的第一张牌,那上面没有扑克的花纹,而是一个契约,是人类世界所不了解的某个秘密群族里的誓言。“叫牌。”荷官发出提示,面庞一丝不苟,就好像每条面部肌肉都是齿轮传动的。

最后一盏位于长桌正上方的炽光灯也熄灭了。

我们点燃了自己的眼睛。

 

 

 

- - -

“你是幽灵。穿过悲惨之城,落荒而逃。穿过永世凄苦,远走高飞。”化用了《神曲》里的一句话。原本译文是:我是幽灵。穿过悲惨之城,我落荒而逃。穿过永世凄苦,我远走高飞。(I am the shade. Through the dolent city, I flee. Through the eternalwoe, I take fl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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